夏楚辉随后便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公开“Q S440413010979”许可证的相关产品名称及证书副页明细。2012年11月29日,省质监局复函称,许可证产品名称为糖果制品(糖果),左旋肉碱片不在生产许可的范围内。夏楚辉表示,这表明,该产品是无证生产的产品。
去年12月,夏楚辉向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举报申诉,要求汤臣倍健立即停止此类违法行为并召回所有违法产品,并给予他10倍货款赔偿。
质疑质监局不作为
3月29日,珠海质监局称,汤臣倍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有关规定“2013年3月21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4月19日,珠海质监局答复称,“经调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至10月11日,生产未载入该公司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产品明细的左旋肉碱片等产品数量为58178瓶。”
对于“不予处罚”结果,夏楚辉觉得不可思议。他认为质监局滥用职权,包庇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本月16日,香洲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诉讼。
说法
汤臣倍健:涉事产品并非保健食品
汤臣倍健公司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去年至今,从未收到过质监部门任何行政处罚。”
据陈先生介绍,5月14日,其公司已就此事件在官网发布一份声明。汤臣倍健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获得由省质监局颁发的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证 号 编 号Q S440413010979),该证书载明了产品类别,有效期至2013年8月25日。
昨日,南都记者在广东省质监局网站上查询到了该声明中所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该许可证的产品名称为“糖果制品(糖果)”,但网上信息显示发证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有效期至2016年8月25日。
对此,陈先生表示,“这是因为我们公司又重新拿过证,网上显示的应该是后来更新的信息。”该公司涉事的产品仅是普通食品,“之前网络上有商家出现的类似‘减肥’、‘保健’等宣传字样,并不是我们公司的宣传行为,这些行为也从未得到过公司的任何授权。”其表示这些责任应该由网店主承担。
质监部门:未处罚过汤臣倍健公司
南都记者走访获知,珠海市质监部门并未认定汤臣倍健无证生产。
珠海市质监局副局长张思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到,“该批产品申报的类别是属于食品并非保健品,而其产品包装标识中并没有任何宣传功效的内容。我们也没有收到权威机构关于该产品对身体造成危害的报告。”因此,对汤臣倍健给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处理程序“合理合法”。
走访
市面上未见汤臣倍健肉碱片
昨日,南都记者走访市区内包括嘉宝华、万青、国医等多家药店发现,虽然每家药店都有左旋肉碱片出售,但是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左旋肉碱片已经不见踪影。
市中医院附近的国医药店并没有摆放汤臣倍健的左旋肉碱片。药店工作人员称,药店没有在售了,有其他牌子的左旋肉碱效果也不错。万青、嘉宝华等药店情况类似。嘉宝华工作人员称,以前曾卖过汤臣倍健的左旋肉碱片,现在没有了。
屈臣氏工作人员也称从来没有卖过汤臣倍健的左旋肉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