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阿来又辞职了,这是她一年内第三次辞职,理由还是和前两次一样:“不感兴趣。”
阿来去年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公司当文员,工资不高但胜在稳定,她本来还算满意,但做了几个月就觉得无聊了。
开始她还以为是公司的问题,裸辞换了一家新公司继续当文员,谁知日子还是一样无聊。
于是,她断定:“我对文员这个职业不感兴趣,要改行才行。”
我们都劝她:“半年换了两份工作,是不是有点太快了,是否可以多做一段时间再考虑?”
然而,她的态度非常坚决:“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我不喜欢这份工作,根本不可能做好,你们劝我也没用!”
思前想后,她觉得销售这份工作很有激情、工资也高,就跑去当销售。
结果,她当销售一个月,一张单也没签,她又断定这不是她“感兴趣”的工作,于是再次辞职,继续寻找下一份“感兴趣”的工作。
一来二去,沦落到每天待在家里啃老......
一直以来,我们都相信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不少人把这句话视为金玉良言,无论选专业、找工作,言必称“要自己喜欢”、“感兴趣”。
但有这样一句话:“兴趣就像可乐,虽然一时会让你有愉悦感,但很快就腻了,无法天天喝。”
因此,是时候说出真相了:兴趣并不是最好的老师,只凭兴趣找工作,简直是浪费自己的职业生涯。
当我们谈论兴趣时
我们在谈什么?
很多人找工作时总说要符合自己的兴趣,也就是自己喜欢。
可问题是,很多人真正感兴趣的,只是工作本身的光环。
想去当明星,只是觉得当明星能出名,又能赚大钱;想当设计师,只是觉得这份工作很酷炫、光鲜;想当自由撰稿人,只是觉得这份工作很自由......
我有一个朋友,35岁,在一家500强企业打拼多年,一路做到区域经理,却辞职跑去开咖啡馆。
在她看来,开咖啡馆是每一个文青心里的终极梦想。
在她的设想中,开咖啡店又悠闲又赚钱,无非就是每天给客人做咖啡、做蛋糕,和客人聊聊天,闲时抱着一只猫边喝咖啡边看书,日子多自在啊。
然而,残酷的现实给了她当头一棒。
房租每月3万5,押三付一;装修费前后砸进去50万;办理各种证件花了好几万;更不用说给员工的工资...
前前后后折腾小半年,她的咖啡馆终于开业了,她本想着这下终于能松口气,没想到难事还在后面。
她的咖啡馆在CBD,工作日客人不少,一到周末就冷冷清清,她必须要在22天的工作日内赚够30天的支出。
那段时间,她每天一睁眼就发愁,如果今天营业额达不到5000,她这一天就白做了。
整整1年多,她没有哪一天是凌晨一点前睡觉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皱纹也多了不少。最后实在熬不住了,低价把咖啡馆转让。
签下转让合同的那一刻,她狠狠地留下一句话:“去他X的咖啡馆梦!”
除了开咖啡馆,不少职业都自带光环,包括但不限于:医生、律师、作家、记者、明星、设计师......
如果你的兴趣爱好是这些,在你想要选择以上职业时,请扪心自问:“我是喜欢这个职业,还是喜欢这个职业的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