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近一周的灰霾天气进一步加剧,昨晚11时,市环保局正式发布消息称,将于今日6时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用车20%,建设工地停止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等。这也是《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去年11月在市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以来,广州首次启动该预案。
新年伊始,广州立即遭遇严重灰霾天气,在污染不断累积,强冷空气迟迟不来的情况下,污染进一步加剧。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截至1月6日20时,广州10个国控测点最近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195-216,其中有8个国控测点空气质量属于重度污染,29个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点中有18个点AQI超过200。
按照《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昨晚组织市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组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会商,通过分析广州当前空气污染形势,并对未来天气形势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判。
根据会商结果,广州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达到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条件,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广州于2014年1月7日6时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分别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市监察局严格落实停驶20%公务车并号召各单位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上路行驶;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严格落实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建设工地停止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强化道路港口码头保洁等强制性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按预案视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决定并及时发布。
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即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对应的浓度限值时,实施二级预警,以橙色表示。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即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时对应的浓度限值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
相对于广州,北京预警的启动条件比较宽松。广州并没有三四级预警方案,只有一二级,启动预警条件远远比北京严格。
【倡导调峰生产】倡导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主动采取措施,调峰生产,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产减排。若由臭氧超标引起应急响应时,仅倡导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调峰生产,主动减产减排。
【倡导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错峰上下班。
【倡导船舶减排】倡导进入广州市港区和航道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靠岸船舶尽量采用岸电。
【提请区域联动】向省政府报告广州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的二级应急响应,并提请省协调相关城市协同减排,减少区域污染。
【停驶公务车】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用车20%。
【企业停止排污】责令不稳定达标污染源停止排污。
【停止施工】AQI 200以上的区(县级市),除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工程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强化道路保洁】增加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的时间、频次;AQI 200以上区(县级市)实施强化保洁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执法检查。
【港口码头防尘】港口码头堆场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扬尘,加强监管。
【禁燃】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烧】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餐饮业监管】强化对重点监管餐饮企业的监控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油气回收监管】加强对加油站油气排放治理设施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地暂停喷涂粉刷等作业】
【重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停产】
(第1~9条适用于由除臭氧以外污染物引起的应急响应,第8~11条适用于仅由臭氧引起的应急响应。)
二级响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停驶20%的公务车,以及责令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等。如果污染持续加重,AQI超过300,将启动一级响应措施,最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车停驶的比例增加到30%,同时对普通市民用车进行单双号限行。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门制定的这一应急方案中没有中小学停课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表示,是否停课要在教育部门制定的子预案中体现。